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BC公寓業主違禁養動物被物業罰款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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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加西網綜合)BC省一名公寓業主因違反禁止飼養寵物的附則而被法院判決支付6800加元罰款。


公寓業主Mohammed Parwesh Khan未能說服法庭,證明他所養的三只貓是情感支持動物,因此無法獲得豁免。




根據CTV的報道,此案件的爭議主要圍繞業主Khan是否有權在禁寵物公寓內飼養貓。事實上,Khan承認他在公寓單元內養了貓,但他堅持認為自己應該被豁免於這一規定。Khan聲稱,物業對其執行寵物禁令的行為具有歧視性,並表示自己養貓的目的是出於健康原因。

根據裁決,問題始於2022年3月,當時有人看到一只貓進入Khan的公寓單元,物業隨即向Khan發出了警告信。Khan隨後通過電子郵件和一封醫生信向物業委員會說明,自己和妻子需要情感支持貓。但是,物業並未接受這些文件,認為其內容不充分,並於2022年4月到2023年8月期間對Khan連續處以200加元的罰款。



法庭副主席凱特·坎貝爾(Kate Campbell)在裁決中指出,Khan和妻子的文件沒有明確解釋為什麼需要情感支持動物,也沒有說明其健康狀況。她寫道:“他們沒有提到任何具體的診斷,也未說明為何他們需要寵物作為情感支持。”

此外,坎貝爾還提到,雖然許多人認為寵物能提供情感支持,但這並不意味著可以繞過禁養寵物的規定。她補充道,醫生的信函也未能解釋為何需要養三只貓。


坎貝爾進一步表示,物業拒絕豁免的決定並不構成歧視,因為沒有足夠證據證明Khan或其妻子有殘疾需要情感支持。

雖然Khan提到2016年另一位居民因健康原因成功獲得禁養寵物附則豁免,但法庭認為這兩者情況有本質的區別,後者事先申請了許可並提供了充分的醫療文件,證明其在癌症治療期間需要情感支持貓。

除了承擔6800加元的罰款外,Khan還被要求支付536.25加元的判決前利息以及225加元的民事解決法庭(CRT)費用。

這一裁決凸顯了BC省物業管理規定在執行過程中對情感支持動物的嚴格要求,並提醒業主在類似情況下需要提供充足的證明文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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